第2种观点: 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偷东西就是盗窃。如果盗窃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那公安机关就会进行立案追诉,该盗窃者也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当偷东西的行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那么也应该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但是如果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那就属于治安案件,但不属于民事案件。一、偷了手机还回去了怎么处理按盗窃罪处理,偷东西到手就既遂,还回去属于退赃应当减轻处罚。偷东西如果达到一定数额,会构成盗窃罪,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额或其他构成盗窃罪的条件,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反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二、超市盗窃私了后还会报警吗超市偷东西私了后一般是不会报警的,但是偷东西涉嫌盗窃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等。三、超市偷东西警察会上门来抓吗会的。在超市偷东西属于盗窃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超市一般都有监控,如果超市方报警,警察调取监控后确定了身份,就会抓人。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为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管理,保障小区整洁、美观和夜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十九条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第1种观点: 小区有小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先不说各个小区保安系统不同,小区几乎都安装有监控,也几乎是有保安24小时巡逻,但是百密也有一疏,保安与摄像头也不是万能的,如果有小偷铁了心要进入小区行窃,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何况除了外来的小偷,有些小偷就是住在小区里,这也是防范不了的,只能说业主自身要提高警惕,家中也需要安装摄像头该安装的防盗门窗都安装上不给小偷机会,保安虽然能防住大多数小偷但总会有漏网之鱼。一、盗窃罪怎么处罚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二、小区电动车被盗谁负责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物管协议,那么在小区内电动车被盗,物业负责;但是,如果业务未与物业签订物管协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为业主看管车辆的义务,在小区内电动车被盗只能由车主自己负责,物业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种观点: 小区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只要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家中财产失窃,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小区停车费车被划了怎么办自己交过停车费的车,停在自家的小区内指定的车位上,被严重划伤,首先应该报警,这样,有利于尽快破案。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也是可以的。如果物业公司拒绝赔偿,可以把物业公司作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告他的依据就是你们小区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和停车管理合同。只要在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和停车管理合同中物业公司有管理小区车辆的义务,汽车被严重划伤,就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如果物业公司赔偿后,公安机关破案了,物业公司可以向划伤汽车的人索赔的。二、业主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有车辆保管协议并交纳了车辆管理费,及有物业公司发放的专用车位停车证并支付保管费,那么物业公司就与业主之间形成了车辆保管协议,物业公司就存在义务保障业主的车辆安全,当车辆在小区内指定的停车位丢失或被毁损,业主就可以按保管协议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业主没有将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而是随意停放在楼下或其他地方,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法律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物业公司只是一般防范性义务,对业主车辆丢失或被毁损不承担赔偿责任。三、物业办处罚物业公司情形物业公司在管理中如果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的应当是有限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属于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来说,必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保障小区内的安全秩序。物业安全服务的性质是一种有限的安全防范服务。物业管理的保安负责维护的安全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安全,而是一种群防群治的、有限的安全防范服务。物业公司的安全义务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所实施的一系列给予业主安全感觉的措施,包括:保安人员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量、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已发现的危险情况的遏止作用、对报警信号的及时处理措施等。物业公司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义务主要来源于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但是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的,物业公司也没有保障业主安全的绝对义务,我们不能苛求物业公司完全确保管理区域内所有财产和人身的安全,更不能将属于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的职能强加到物业公司。因他人违法、犯罪造成业主人身、财产损失的,物业公司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物业管理属于服务合同,如果物业公司出现了值班保安擅离职守、工作人员对已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未采取措施等过错行为,就可以认定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因此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履行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相关保安义务,业主不能证明其管理上存在过错的,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小偷被抓住会依据数额判刑,具体如下:1、小偷偷盗他人财物,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或者治安处罚;2、对于偷窃的财物,属于犯罪或者违法所得,应全部无条件地返还;3、被害人可以要求小偷赔偿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小偷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划拨其财产以赔偿失主的损失,如果仍不能偿还债务,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限制小偷的行为;4、如果已经挥霍,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小偷偷下的东西,如果法律规定不返还,则不符合立法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