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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事实不符违反了什么规定

来源:希系情感
第1种观点: 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可以修正,但是如果涉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有可撤销的情形时,也可主张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有效吗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是否有效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是否能生效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可以修正,但是如果涉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有可撤销的情形时,也可主张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要如何处理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但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合同规定与事实不符的有效吗合同规定与事实不符有效。一般情况下,合同符合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的,合同有效。

第2种观点: 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的,如果当事人对实际履行的义务表示接受的,则可以达成变更协议;如果不接受的,可以催告对方正确履行,如果履行不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合同与事实不符可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后对与事实不符的条款予以变更。如果与事实不符的条款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无效。一、合同不可变更的条款如何变更合同当事人想要变更约定的不可变更条款,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该条款,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购房合同可以加条款吗?可以要求增加补充条款。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三、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都有效吗?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也不是都有效的,保险合同如果是约定的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无效,其余情况一般是有效的。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拒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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